海南将对30项商务领域违规行为视情况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行政处罚
南海网11月29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从海南省商务厅获悉,《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下称“两张清单”)已于近期正式印发,将自12月25日起对共计30项商务领域违规行为视情况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行政处罚。
据了解,《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包含17项内容,相关主体若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具体包括“特许人未按时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未如实标明相关信息,或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未予以提醒和说明的”“供应商、经销商未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的”等。
《海南省商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包含13项内容,包括“发卡企业未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特许人未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未按照《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等。同样值得一提的是,相关事项的从轻处罚均建立在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愿意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愿意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基础上进行。
海南省商务厅提醒,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当依法适用“两张清单”的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着力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两张清单”适用条件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综合裁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裁量阶次的决定。
附件1:海南省商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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