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法院:调解涉企“小”纠纷 助力营商“大”环境

河北新闻网讯(张新烨)近日,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灵寿法院城关法庭杨志刚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得到了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案情简介:

本案原、被告均系建材行业公司。自2021年起,被告因建设需要,陆续从原告处购买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原告根据被告要求将上述货物发送至被告指定的收货地,被告收到货物后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双方核算,尚有66830元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灵寿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志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存在经常性的业务往来,开庭判决很可能影响双方日后的合作。为了能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杨志刚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先行调解,试图在调解过程中,寻求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杨志刚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原告希望被告可以尽快支付货款,被告对欠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延期支付。杨法官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渡难关。最终,经过多轮的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51000元。至此,这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双方的合作关系得以恢复和巩固。

今后,灵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发挥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